关于韩秀芬用地的公示结果
发布时间:2022-12-23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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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秀芬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新发小区,于2002年11月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安国用(2002)字第0194号”,面积为133.7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经初步审查,同意按原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133.7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土地出让价为3023元/平方米,划拨价为2017元/平方米,故该宗地补缴土地出让金按1006元/平方米核收。
公示于2022年12月8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5天(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22日)。截止公示期止,我科室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