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街通 〔2023〕1号 关于印发《青龙街道2023年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青龙街道2023年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beat365在线登录青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日
青龙街道2023年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痘疫情应急预案》、云南省农业厅《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昆明市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以及《安宁市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结合青龙街道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青龙街道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及驻街道单位负责组织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二)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非洲猪瘟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非洲猪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一旦发生不仅会严重影响到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还有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问题,危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为有效地领导和指挥全街道的防控工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青龙街道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耿 炀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陆炜中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由街道其余班子领导成员、街道六办六中心、青龙派出所、青龙财政所、青龙司法所、青龙自然资源所、青龙市场监督管理所、青龙卫生院、五个村(居)委会及驻街道涉及养殖业的企业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善永明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街道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街道突发非洲猪瘟疫情控制、扑灭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集人员、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设置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点以及采取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监测等扑灭措施。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防控职责
(一)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 加强疫情排查、调运监管、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登记工作,落实禁止生猪养殖户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公布疫情举报电话。接到凝事疫情报告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前期调查,同时上报安宁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进行诊断、采样、核查、送检、流调、一旦疫情确诊,果断参与处置疫情。加强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增强养殖、贩运、交易等各环节市场经营的法律意识,督促养殖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2. 加强野外巡护,对野猪疑似病例、野猪及人工繁育野猪异常或死亡情况,及时报告,按照规定采样送检,发生野生动物疫情时,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快速采取隔离控制处置等措施。
3. 疫情报告要按照疫情机密规定,归口逐级上报,不得越级、越部门上报。上报电话:68721027,群众、生猪养殖场(户)如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或生猪异常死亡的要及时报告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或安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
组织和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指挥部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及应急处置全面协调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按照优抚政策做好在非洲猪瘟防控及应急处置中受伤、致残人员和死亡人员的优待、抚恤工作;配合青龙市场管理所做好学校食堂餐厨剩余物监管;人间疫情监测防控等工作。
(四)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做好经营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监管,严禁餐厨剩余物乱倒乱放或流向生猪养殖场等工作。
(五)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做好疫区生猪扑杀无害化处置后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六)会计核算中心、青龙财政所
做好疫情防控、宣传、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所需经费的保障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七)青龙武装部
按照非洲猪瘟疫情的需要,组织民兵应急队伍参加应急处置后勤支援工作。
(八)青龙市场监督管理所
关闭青龙街道生猪交易市场,督促交易市场管理者定期对交易市场进行消毒灭源工作。加强生猪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超市、食堂等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加强对餐饮经营者监管,做好餐厨剩余物流向备案管理,配合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做好喂猪泔水来源跟踪查处工作,严防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养殖环节。加强对快递物流、客运等业务的监管,负责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协调防护用品及生活必需品应急生产供应,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九)青龙派出所
1. 加强运输生猪及其产品的人员及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登记和消毒。配合村(居)委会及村(居)民小组有关部门加强进出青龙辖区动物防疫监督临时检查点管理,一旦发现跨青龙区域无证调运生猪,必须及时扣押,严禁劝返,通知街道指挥部安排有关部门现场处理,并按指挥部安排做好后续工作。
2. 按照指挥部安排做好疫情处置、疫情溯源和流动查堵工作。依法加快查清疫情来源和传播途径对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实,依法严厉打击。在疫区、受威胁区设立卡点,进行卡点封锁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十)其他成员单位
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及宣传工作。
四、果断处置疫情,做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治工作
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要按照扑灭疫情“早、快、严、小”的方针,采取紧急扑杀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
(一)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时,生猪养殖场(户)应立即将病猪隔离,并限制其它生猪移动,及时向村委会报告,由村(居)委会及时报告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街道指挥部及时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检查,病理解剖,采集病样送检等,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二)当确诊为非洲猪瘟疫情时,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 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街道办事处指挥部根据市指挥部的指示,划定发生疫情的生猪养殖场(户)所在地为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范围。
2. 强制扑杀:街道办事处指挥部根据市指挥部的指示对疫点疫区范围内的所有生猪进行应急扑杀。
3. 强制封锁:在接到疫情报告24小时内,根据beat365在线登录发布的封锁令,对疫区进行强制封锁,严禁疫区内的生猪、车辆及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运出,在出入口处设置卡点。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时,须经街道办指挥部批准,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出入。
4. 强制消毒:对疫点及疫区内生猪舍、公共场所及所有运输工具、饮水用具等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
5. 对疫区、受威胁区的所有生猪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6.实行疫情零报告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告疫情情况。
五、分工明确,有序开展工作
疫情发生后,为有效处置、封锁、控制、隔离、阻断及群众灾后重建等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预防和防治工作的需要,指挥部下设十个防控小组:
(一)总协调组。组长:戴水根(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成员:党政综合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传达上级指挥部和街道指挥部的命令并监督落实;组织、协调街道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调配疫情处理相关的资金及物资;负责街道指挥部相关物资供给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防控组。组长:善永明(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成员: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中心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街道非洲猪瘟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收集分析和预测疫情发生发展趋势;疫情诊断,畅通疫情报告途径,接疫情报告后,及时到现场对发病或死亡生猪进行初步诊断、解剖、采集样品送上级实验室化验检测,对周边生猪养殖场(户)猪情况开展流凋工作,督促养殖户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置,做好各类登记材料;负责疫情排查,受威胁区,每日对辖区规模养猪场(户)生猪健康状况检查,每日按时上报市指挥部排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按市指挥部意见处置;负责生猪调运监管,调运动物车辆登记备案,调运动物临床检查健康、不喂泔水、二维码耳标佩戴齐全及其它相关材料齐全,出据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准予调运。
(三)后勤保障组。组长:袁玉杰(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成员:经济发展办公室全体人员。负责应急处置时的人员调配和物资发放等相关工作。
(四)维稳组。组长:王忠萍(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成员: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全体人员,负责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群众思想安抚,入户宣传应急处置的政策。
(五)无害化处置组。组长:矣槐斌(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主任);成员: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全体人员。负责填埋场所的选点,工作人员的组织和运输等填埋机械,填埋场及周边的消毒工作。
(六)处置组。组长:善永明(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成员: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应急处置队伍(扑火队)全体队员组成。负责疫点、疫区所需扑杀队伍人员、物资(防护用品)等工具准备;对扑杀的生猪进行统计登记,养殖户签字认可;对所有生猪进行扑杀、装运至填埋场,沿途运输道路消毒。
(七)疫区卡点设置检查组。组长:矣槐斌(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主任);成员: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人员组成,负责依托交通劝导站在青龙街道与其它街道、县市区交界处设立堵卡卡点;对疫区进行强制封锁,严禁疫区内的生猪、车辆及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运出,在出入口处设置卡点进行监督、检查、登记、消毒,24小时值守,隔离疫情蔓延传播。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时,须经街道指挥部批准,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出入。
(八)快速反应组。组长:陆炜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成员: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辖区发生凝事疫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出现应急情况时开展水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监控、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对社会公众广范宣传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疫情。
(九)村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组。组长:李德勤(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成员:全体村级兽医员及五个村(居)委会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村(居)委会与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与村(居)小组交界处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堵卡卡点设置,严禁疫区和受威胁区生猪、车辆及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运出,在出入口处设置卡点进行监督、检查、登记、消毒,24小时值守,隔离疫情蔓延传播。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时,需经街道办指挥部批准,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出入,同时准备所需卡点人员组织及物资准备。
(十)善后处理组。组长:善永明(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成员: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环境保护,饮水用具等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督促各村委会、村小组及对养殖场(户)、生猪、垫草、粪便及运输车辆进行消毒,督促垫草、粪便清运及无害化处理;对村间道路、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卫生整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突发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恢复生猪养殖。
六、落实防治经费,明确补偿政策
(一)根据上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对疫区内的强制扑杀的生猪进行合理补偿,补偿标准根据上级指挥部政策严格执行。
(二)对扑杀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进行申请拨付。
七、封锁令的解除
疫区所有生猪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在安宁市指挥部的监督指导下,对疫区进行彻底消毒、设卡值守后,在上级有关部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疫区封锁。
此应急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八、附则
本预案由青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